•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12-1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ST进门: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2-16


公告编号:2020-046

证券代码:838764 证券简称:ST 进门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深圳进门财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深圳进门财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为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经审慎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和《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依照相关规定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二、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

公告编号:2020-046

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对异议股东采取回购其股份的保护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了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相关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送书面申报材料,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公司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将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考虑除权除息对股价的影响),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请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30 天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向公司提交书面股份回购申请。回购申

公告编号:2020-046

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届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

由于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三、联系方式

回购事宜具体联系信息:

联系人:周玉娇

联系电话:0755-83259926

联系邮箱:info@comein.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粤兴一道 8 号香港城市大学产学研大楼
802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