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2-27
公告编号:2019-036
证券代码:838766 证券简称:蓝舶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镇江蓝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6年12月08日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庆莲女士签署了预计借款总额度为1,500万元人民币借款协议,并于2016年12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进行公告,公告编号:“2016-013”。2017年将借款期限延长,并签订了《借款补充协议》,并于2017年12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进行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2018年将借款期限延长,并签订了《借款补充协议》,并于2019年1月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进行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由于公司流动资金暂时短缺,经与控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庆莲女士协商,按原协
议条款将借款期限延长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并签订了《借款补充协议》。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向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庆莲签订<借款补充协议>》的议案。但根据《镇江蓝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该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公司董事郭庆莲、殷传贤、殷蕾、胡颖健须回避表决,结果造成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19-036
1. 自然人
姓名:郭庆莲
住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号****
(二)关联关系
郭庆莲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 56.00%的股份,同时作为镇江蓝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持有本公司 20.00%的股份,是本公司股东之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镇江蓝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 20.00%的股份,故郭庆莲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方式合计持有本公司 76.00%的股份。为公司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庆莲女士借款。考虑到借款系公司流动资金暂时性短缺等客观因素,公司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郭庆莲
女士此次向公司借款,不收取借款利息,借款到期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二)成交价格与市场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不适用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6 年 12 月 08 日,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庆莲签订了预计借款总额度
为 1,500 万元人民币《借款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在借款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即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笔借款或还款,不需要支付借款利息,
借款到期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7年12月14日,由于公司流动资金暂时短缺,经与控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庆莲女士协商,按原协议条款将借款期限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续借金额为1,500万元人民币,并签订了《借款补充协议》。
2018年12月27日,由于公司流动资金暂时短缺,经与控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庆莲
公告编号:2019-036
女士协商,按原协议条款将借款期限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续借金额为1,500万元人民币,并签订了《借款补充协议》。
2019 年 12 月 26 日,由于公司流动资金暂时短缺,经与控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
庆莲女士协商,按原协议条款将借款期限延长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续借金额为 1,500 万
元人民币,并签订了《借款补充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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