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20
公告编号:2018-008
证券代码:838771 证券简称:安福环保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原因
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2017年
度聘请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在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公司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二、续聘审计机构决议情况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同意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公告编号:2018-008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需提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1、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1年 02月
14 日;注册号 110000013615629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剑涛、顾
仁
荣;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层 ;经营
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码:11010130。
3、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此次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18-008
《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