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6-12
公告编号:2018-018
证券代码:838771 证券简称:安福环保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1、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王汝元及家属于琼华、刘必清及家属杨慧群、常德安福环保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常德财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达成一致,由其为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澧支行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澧支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为5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6.71%,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关联方王汝元及家属于琼华、刘必清及家属杨慧群、常德安福环保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非关联方常德财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告编号:2018-018
2、公司与王汝元及家属于琼华、刘必清及家属杨慧群、常德安福环保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达成一致,由其为公司贷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即常德财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常德财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澧支行申请的金额为5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担保其追偿权的实现,公司以机器设备、存货、应收帐款、股东王汝元个人房产、个人车辆提供抵押反担保;股东王汝元及其家属于琼华、刘必清及其家属杨慧群、常德安福环保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供连带保证反担保。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王汝元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担任董事长,与于琼华系夫妻关
系;
刘必清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担任董事、总经理,与杨慧群系夫
妻关系;
常德安福环保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且公司董
事王汝元、于欠喜、徐合友、张如金、刘必清以及公司监事王汝新
系常德安福环保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澧支行贷款并由关联方及非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涉及关联交易,出席全体董事均为关联方,表决人数
公告编号:2018-018
不足3人,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及关联方向常德财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涉及关联交易,出席全体董事均为关联方,表决人数不足3人,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湖南省临澧县青山管理
王汝元 - -
局机关
湖南省临澧县青山管理
于琼华 - -
局机关
湖南省临澧县安福镇文
刘必清 - -
化街059号
湖南省临澧县安福镇文
杨惠群 - -
化街059号
常德安福环保科 湖南省临澧县经济开发
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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