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1-04
公告编号:2021-002
证券代码:838771 证券简称:安福环保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公司战
略发展调整及经营发展需要,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经审慎考虑,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针对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项有异议的股东作出承诺,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
1.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1
公告编号:2021-002
年 1 月 15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出席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未对《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有效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 回购价格
异议股东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将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收购,收购价格将不低于其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如该异议股东购买股票后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按照相应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具体价格及收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 回购有效期限
回购申报期限为自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报文件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公告编号:2021-002
(四) 回购事宜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红
联系地址: 常德市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安福工业园,湖南安福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6-5558118
电子邮箱:907388989@qq.com
特此公告。
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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