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20
证券代码:838771 证券简称:安福环保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4月19日下午14时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汝新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2017年度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本公司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结合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及今后发展规划,公
司拟定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及财务数据,对2017
年度的财务工作以及具体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总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依据 2017 年度公司经营计划的实际完成情况以及
2018年业务开展所面临的市场形势,编制并审议《2018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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