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6-12
公告编号:2018-017
证券代码:838771 证券简称:安福环保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6月11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由王汝元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际到会表决董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澧支行贷款并由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澧支行贷款,借款金
额为5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6.71%,具体以签订的贷
公告编号:2018-017
款合同为准。
关联方王汝元及家属于琼华、刘必清及家属杨慧群、常德安福环保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非关联方常德财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涉及关联交易,出席全体董事均为关联方,表决人数不足3人,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关联方向常德财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澧支行贷款,借款金额为5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6.71%,具体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非关联方常德财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保证常德财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追偿权的实现,公司以机器设备、存货、应收帐款、股东王汝元个人房产、个人车辆提供抵押反担保;股东王汝元及其家属于琼华、刘必清及其家属杨慧群、常德安福环保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表决结果:涉及关联交易,出席全体董事均为关联方,表决人数不足3人,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议案内容:详情参阅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
公告编号:2018-017
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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