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7-26
公告编号:2018-029
证券代码:838771 证券简称:安福环保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汝元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实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5,8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澧分行申请续贷并以公司自
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17年7月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澧分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为2,500万元,贷款利率为5.8725%,贷款期限为1年,该贷款将于2018年7月31
公告编号:2018-029
日到期。现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澧分行申请无还本续贷,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利率为5.8725%,具体内容以实际达成的协议为准。公司以自有房产及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关联方王汝元及家属于琼华、刘必清及家属杨惠群、常德安福环保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澧分行申请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上述借款由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项关联交易已由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已审议通过;待审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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