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7-09
公告编号:2018-025
证券代码:838771 证券简称:安福环保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7月6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的
通知于2018年6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王汝元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际到会表决董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澧分行
申请续贷并以公司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于2017年7月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临澧分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为2500万元,贷款利率为5.8725%,贷
款期限为1年,该贷款将于2018年7月31日到期。现根据公司经营发
公告编号:2018-025
展状况,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澧分行申请无还本续贷,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利率为5.8725%,具体内容以实际达成的协议为准。公司以自有房产及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关联方王汝元及家属于琼华、刘必清及家属杨惠群、常德安福环保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澧分行申请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上述借款由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项关联交易已由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已审议通过;待审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情参阅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8-025
三、备查文件
《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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