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31
公告编号:2024-034
证券代码:838790 证券简称:卡尔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山东卡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山东卡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此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之情形;不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之情形。
二、此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资格与能力,在任职期间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此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潘大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牛元杰先生、何传升先生、于坤先生、刘一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徐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山东卡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武辉、初佃辉
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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