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7
证券代码:838790 证券简称:卡尔股份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山东卡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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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卡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卡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
程序和行为,确保监事会公平、公正、高效运作和有效履行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卡尔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监事具有约束力。
第 二 章 监 事 会
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六)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
(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履行以上职责所需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公司应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监事因履行职责而需要获得相关信息、查询相关资料的,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提供配合。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包含一名职工代
表监事。
第五条 监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知情权。监事有权了解公司决策、经营情况;
(二)审查权。有权检查公司财务、账簿和文件,要求董事及公司有关人员提供相关资料;
(三)出席权。有权出席监事会会议,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四)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七条 监事和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公司应为监事与监事会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及业务活动经费。
第 三 章 会 议 类 型
第八条 监事会议事方式包括监事会定期会议和监事会临时会议两种形式。
第九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
第十条 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况时,监事会主席应在十日内召集监事会临时会议:
(一)公司财务违规操作、财务会计信息失真,要求公司予以改正但公司不予改正时;
(二)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出现违法、违规或者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要求董事会采取措施但不予采纳时;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但实际上拒绝执行时。
第十一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征得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经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后,提议人应签署一份书面要求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提出会议议题和内容完整的议案。
第十二条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 四 章 会 议 议 案
第十三条 公司的监事和其他有关人员需要提交监事会研究、讨论、决定的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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