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7
证券代码:838790 证券简称:卡尔股份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山东卡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卡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
书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信息披露《》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卡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金融、法律、管理等
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二)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或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三)本公司现任监事;
(四)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在公司兼任多项职务的,应以董秘工作为主,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做好规范运作、信息披露。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续聘任。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另外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将终止对董事会秘书的聘任:
(一)出现前述第四条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三) 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四)一届任期内被证券监管部门谈话和通报批评累计三次以上的;
(五)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董事会秘书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董事会秘书如辞职的,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秘书辞职未完成工作移交且相关公告未披露,董事会秘书辞职报告在董事会秘书完成工作移交且公告披露后生效。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将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及其他待办事项,在公司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后,在未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或者未完成离任审查、档案移交等手续前,仍应承担董事会秘书的责任。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应当及时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同时应在三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全国股转公司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公布,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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