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7
公告编号:2025-038
证券代码:838790 证券简称:卡尔股份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山东卡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卡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卡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出席董事会会议,审阅公司董事会所提供的资料后,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修订《公司章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此次修订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内部治理制度符合相关
公告编号:2025-038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上述制度的修订发表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我们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权
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的权益分派没有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未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山东卡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武辉、初佃辉
2025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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