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13
公告编号:2024-029
证券代码:838795 证券简称:风景园林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沈阳风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风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8月16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39,842,559.84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9,947,781.52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76,20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76,200,000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8,100,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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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
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4年9月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状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兼顾了对投资者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一)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 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 义务。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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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沈阳风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沈阳风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沈阳风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沈阳风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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