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北京明致鸿丰彩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四月
北京明致鸿丰彩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份 ...... 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第五章 董事会 ...... 19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5
第七章 监事会 ...... 27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29
第九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 31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 32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3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35
第十三章 附则 ...... 3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明致鸿丰彩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由北京明致乐彩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组织形式、以发起方式设立。有限公司原有股东作为公司发起人。
第三条 公司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可以向境内外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明致鸿丰彩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Beijing Mingzhi Hongfengcai Sports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5、7、9、11、13、15、17号5层9#(A60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67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名称及股份等事项发生变更,应当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专注于互联网体育及相关增值和服务业务,为广大体育爱好者打造全方位的一流体验,力争成为互联网体育行业内的领先者。努力创造更佳经济效益,以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并谋求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计算机技术培训;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经济贸易咨询;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等相关规定,登记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五条 公司股票一律以股东姓名或单位记名。法人持有的股份,应记载法人名称,不得另立户名或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并指派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667 万股,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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