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2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恒泰科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被限制消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9


公告编号:2025-058

证券代码:838804 证券简称:恒泰科技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被限制消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被限制高消费的情况

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惠州市恒泰锂能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2025 年 7 月 21 日收到广东省惠州市惠城
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2025)粤 1302 执 6810 号限制消费令、(2025)粤 1302
执 6190 号限制消费令,对公司及子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不得实施相 关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被限制高消费的原因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11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惠州市斯玛爱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亦灿智联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公司、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公司、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公司、子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公司、子公司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 G 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公司、子公司因生活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公告编号:2025-058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法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对象,会对公司声誉及财务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子公司正在积极与执行申请人沟通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寻求最佳解决方案,争取尽快履行给付义务,尽快向法院申请撤销限制消费令。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将密切关注此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2025)粤 1302 执 6810 号限制消费令》
二、《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2025)粤 1302 执 6190 号限制消费令》

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