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06
公告编号:2025-063
证券代码:838804 证券简称:恒泰科技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4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设置会场,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三和村新和路 1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1 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曾贤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1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6,142,0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
公告编号:2025-063
份总数 21,236,9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重整/重整/破产清算的议案》
1.议案内容:截至 2025 年 05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144
亿元(未经审计),实收股本总额为 8850.75 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同时因涉及多宗诉讼,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且因无执行能力,公司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已陷入经营困境,如不采取相关措施加以挽 救,公司将无法继续生存及发展。根据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状态以及公司严重的债务问题,公司即将陷入经营困境,为尽快实现困境重生,拟向人民法院申请预 重整/重整/破产清算以摆脱困境。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6,142,09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公告编号:2025-063
(二)律师姓名:张立丹、罗元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 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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