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公告编号:2026-014
证券代码:838804 证券简称:恒泰科技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重整期限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预重整事项基本情况
2025 年 12 月 31 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惠州中院”)依法做
出(2025)粤 13 破申 176 号《决定书》,决定对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科技”或“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广东铸铭律师事务所及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期间联合管理人(下称“临时管理人”),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二、公司预重整期限延期的裁定情况
为保障公司预重整工作顺利推进,充分维护全体债权人、投资者及公司的合法权益,确保预重整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临时管理人依法向惠州中院申请延长公司预重整期限。
2026 年 3 月 30 日,公司收到惠州中院出具的(2025)粤 13 破申 176-1 号
《决定书》,惠州中院依法决定将公司预重整期限延长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
三、重大风险提示
预重整程序不确定性风险: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预重整程序的进展,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26-014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网站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备查文件
(2025)粤 13 破申 176-1 号《决定书》
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03 月 3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