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5-10
证券代码:838808 证券简称:今日体育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今日影响体育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日期:2016年11月17日
(二)受理机构名称: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三)受理机构所在地:安徽省庐江县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原告或申请人基本信息
1. 姓名或公司名称:北京今日影响体育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
2.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孟蕾
3.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刘延俊,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4. 其他信息:2016年10月28日委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或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1. 姓名或公司名称:安徽省博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宁传芳
3.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程晓凤
4. 其他信息:无
(三)第三人或其他利害相关人基本信息
1. 姓名或公司名称: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政府
2.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王连贵
3.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庐江县法制办主任刘贵虎
4. 其他信息:无
(四)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6年8月23日,原告、被告、第三人三方签订了《中国摩
托艇联赛合肥庐江大奖赛暨国际水上摩托邀请赛赛事合作协议》,原告负责赛事运营,被告负责赛事商业开发,第三人为承办方。该赛事于2016年9月26日圆满结束。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赛事运营费465万元,已经构成根本违约。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未支付。现请求解除三方合同,并由被告支付全部运营费用及利息。
(五)诉讼或仲裁的请求及依据
1、解除2016年8月23日原、被告与第三人签订的《中国摩
托艇联赛合肥庐江大奖赛暨国际水上摩托邀请赛赛事合作协议》。
2、依法判令被告给付原告欠款465万元及利息(从2016年10
月15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诉讼依据:《中国摩托艇联赛合肥庐江大奖赛暨国际水上摩托邀请赛赛事合作协议》。
(六)被告答辩状的基本内容
1、原告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2、因原告未完全履行合同约定义务,赛事运营费用应按实际支出予以支付。
三、判决、裁定或裁决情况
2017年3月 31日,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皖
0124民初5461号判决书,结果如下:
一、 解除原告北京今日影响体育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
安徽省博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庐江县人民政府于 2016年8月23日签订的《中国摩托艇联赛合肥庐江大奖赛暨国际水上摩托邀请赛赛事合作协议》;
二、 被告安徽省博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五日内给付原告北京今日影响体育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赛事运营费465万元及利息(从2016年10月1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
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136元,由被告安徽省博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
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次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状。
规定时间内任何一方均未提起上诉,判决已生效。
四、 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此诉讼事项前期进展已于2016年12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www.neep.com.cn)披露(公告编号 2016-010)。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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