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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14 08:31:02 股吧网页版
关于山东招金膜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七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1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招金膜天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七期)

山东招金膜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山东招金膜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招金膜天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中泰证券在本辅导期内派出参与辅导工作的人员包括孙芳晶、李永鹤、陈成、朱丛丛、范丛杉、闫伟、陈保喜、秦吉祥,孙芳晶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本期辅导人员与上期相比无变化,上述人员均具有证券执业资格,并具备金融、法律、会计等方面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次辅导期间为 2024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2 月。辅导工作小组根据有关法规
要求和辅导协议的约定,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合规情况,现场解答重点问题咨询、与公司沟通最新资本市场动态及政策、跟进公司重点事项解决进展情况等多种辅导方式对辅导对象接受辅导人员进行了辅导。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关注辅导对象业务经营发展情况,基于辅导对象所处行业情况及发展前景、优势及特点、财务状况等,协助其确定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的目标和资本市场规划,对接外部投资机构等资源。

2、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向辅导对象接受辅导人员传达资本市场的最新监管动态,使其充分深入了解最新监管政策,督促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上市观。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作为辅导对象的律师及会计师配合辅导机构一同参与了辅导工作,对辅导对象合法合规经营、健全公司治理、规范财务基础等方面提供了较好的专业支持与指导,提高了辅导工作整体效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情况

前期辅导工作中存在的募投项目规划问题,辅导工作小组已指导公司与第三方机构进行接洽,并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初步调研;针对独立董事尚未聘任问题辅导工作小组已提示公司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并开展培训。辅导对象各项业务流程和制度已基本符合内部控制要求,但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相关标准需根据政策、市场等进行持续优化,辅导工作小组将协同其他中介机构持续加强对辅导对象的指导,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合法规范经营。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辅导对象尚未完成募投项目的具体规划工作。辅导工作小组将结合辅导对象后期业绩及申报工作进展,辅导其适时完成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论证,指导其办理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手续。

2、辅导对象目前仍未完成独立董事人员的选聘工作。辅导工作小组将协助其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聘任工作。

3、辅导对象利润规模相对偏薄,暂不适合开展上市申报工作。辅导工作小
组将密切关注辅导对象后续经营业绩情况,协助辅导对象进一步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为后续申报工作打好基础。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辅导阶段(2025 年 1 月至 2025 年 3 月),仍将由现有辅导人员开展辅
导工作。辅导工作小组将进一步整理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监管动态方面的最新发展形势并及时向辅导对象传达,引导和协助辅导对象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全面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招金膜天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七期)》之辅导机构签章页)
本期辅导人员签名:

孙芳晶 李永鹤 陈 成

朱丛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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