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5
证券代码:838813 证券简称:招金膜天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招金膜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需提请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招金膜天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招金膜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招金膜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股东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应当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及时告知主办券商,并披露公告说明原因。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条 股东会由董事会依法召集。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在本规则第
四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会。
第六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
股东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作出决定后及时发出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
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作出决定后及时发出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当征得审计委员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未作出书面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审计委员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
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作出决定后及时发出召开临时股东会
会议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审计委员会提出请求。
审议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作出决定后及时发出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审计委员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会通知的,视为审计委员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之前,召集股东会的股东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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