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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3-04 16:07:57 股吧网页版
国金证券关于深圳市万通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第四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3-0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万通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第四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制定并向贵局备案的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的安排,国金证券结合深圳市万通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顺达”或“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辅导,辅导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

现将辅导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辅导时间

本期辅导期限自 2019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0 年 2 月 20 日结束。

(二)保荐机构、辅导人员组成及变动情况

辅导机构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小组由尹百宽、赵培兵、于淼、刘信一、高玉昕、岳吉庆、于琨等人组成,由赵培兵担任组长。以上人员没有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本期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动。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辅导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

(四)辅导工作内容

本次辅导主要采取组织自学、集中授课与考试、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中介机构协调会、经验交流、案例分析和双方认可的其他辅导方式。辅导过程中注重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指导公司将所学习的政策法规运用到公司的规范化运作中。辅导

对象对辅导计划的实施给予了积极配合,本期辅导计划执行情况良好。具体辅导内容如下:

(1)安排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进一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促进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2)列席公司董事会;

(3)深入了解公司 2019 年度的经营情况,对公司账务的规范程度进行核查,协助公司建立和完善账务制度;督促公司建立规范、合理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与效果,确保实现公司战略与要求,并督促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要求;

(4)按照拟定的客户走访计划,与律师、会计师继续对公司主要客户、终端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5)与律师、会计师对公司主要供应商的相关信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拟定走访计划,并逐步实地核查走访主要供应商;

(6)了解公司 2019 年度的业务发展情况,了解公司同行业公司业绩状况及上下游市场发展状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持续沟通,对招股说明书之业务与技术章节进行讨论修改,力求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客观、准确、浅显易懂的描述出公司的主营业务与核心竞争力,以及未来发展规划和目标。

3.辅导计划执行情况

在本辅导阶段,国金证券以及万通顺达履行了辅导协议规定应承担的义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在本期辅导中,万通顺达为国金证券的尽职调查提供了必要的资料;配合国金证券召集会计师、律师及有关人员参加中介机构协调会,并事先下发通知;配合国金证券及其他中介机构现场走访工作与访谈工作。

二、辅导对象的有关情况

(一)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性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

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做到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研发、供应、生产、销售、服务系统,具备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的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依法召开,运作规范,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均能得到良好的执行。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情况

本辅导期内,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充分运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权利,对各自负责的工作做到勤勉尽责。

(五)重大决策制度的制定和变更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公司的各项重大决策制度的制定和变更都严格遵循了法定程序。

(六)内部控制制度和约束机制的有效性评价

公司已建立了公司治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上市公司相关治理制度尚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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