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4-26
公告编号:2017-007
证券代码:838819 证券简称:沃美物流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沃美综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6年5月1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利润表设置“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等计入管理费用。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的规定,
2016年5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增值税相关交易,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
的,按该规定调整。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
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原计入管理 费用
的相关税费,自2016年5月1日起调整计入“税金及附加”。
(三)变更原因
2016年 12月 3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
会〔2016〕22 号),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 2016年 5月 1日起发生的
相关交易执行上述规定。
公告编号:2017-007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人,占公司董事有表决权人数
的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会计政
策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
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 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该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公司调增税金及附加本年金额
9,251.18元,调减管理费用本年金额9,251.18元。
(2)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经营不存在影响。
公告编号:2017-007
六、备查文件目录
《福建沃美综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福建沃美综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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