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2-13
公告编号:2017-022
证券代码:838819 证券简称:沃美物流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沃美综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交易标的为与福州开发区帆顺储运有限公司接受劳务,预计发生额
4,5000,000.00。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杨松持有公司60%股份,同时持有福州开发区帆顺储运有限公司50.74%
股份,受实际控制人同一控制的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已分别于2017年4月26日、5月
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http://www.neeq.com.cn)公告披露
上述事项的相关信息,公告编号:2017-006、2017-013。
公告编号:2017-022
由于公司2017年下半年公司业务迅速发展,预计公司与福州开发区帆顺
储运有限公司接受劳务发生额将达到 6,500,000.00,超过年初预计的
4,500,000.00。2017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超出预计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杨松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福州开发区帆顺储运有限公司 福州开发区建设路12号 有限公司 林勇
(二)关联关系
杨松持有公司60%股份,同时持有福州开发区帆顺储运有限公司50.74%股份,均为实际控制人,故关联方为受实际控制人同一控制的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公司2017年下半年公司业务迅速发展,预计公司与福州开发区帆顺
储运有限公司接受劳务发生额将达到6,500,000.00, 将超过年初预计的发生额
4,500,000.00。
公告编号:2017-022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上同期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确定。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迅速发展的正常所需,是合理及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并未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六、备查文件目录
《福建沃美综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福建沃美综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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