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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3 15:39:04 股吧网页版
海天消防:监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3


证券代码:838823 证券简称:海天消防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海天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议事规则经公司 2024年 8月 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内部治理
制度的议案》,出席会议的董事 5 位,本议案同意 5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海天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海天消防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组织和运作,保障监
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海天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事会和监事职责。

第四条 监事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监事履行职责时,公司各单位应当予以协助,不得拒绝、推诿或阻挠。

第二章 监事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五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级别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出具意见;

(六)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
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七)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八)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九)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时,根据情况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监事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检查监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代表监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第三章 监事会监督方法和程序

第九条 监事会会议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在有正当
理由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监事会主席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

第十条 监事会会议于召集前,应当将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提前 10 日送达全体监事。

临时会议通知应当提前 5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监事会会议议题应当事先拟定,并提供相应的决策材料。

第十二条 监事应当出席监事会会议。因故缺席的监事,可以事先提交书面意见或书面表决,也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载明授权范围。无故缺席且不提交书面意见或书面表决的,视为同意监事会的决议。

第十三条 监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过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监事会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邀请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采用投票方式,监事必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中选一项投票。监事会召开会议和表决可以采用电子通信方式。

第十五条 监事会应将会议决议事项作成记录,出席会议的监
事、
记录人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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