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8
公告编号:2019-027
证券代码:838832 证券简称:元亨利 主办券商:爱建证券
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进展公告补发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网站发布了《涉及诉讼进展公告(补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披露了近期公司的以下六项涉及诉讼进展事项:
诉讼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8)豫0105民初26974号《民事判决书》;
诉讼二: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豫10民终270号《民事判决书》;
诉讼三: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16民终4577号《民事判决书》;
诉讼四: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8)豫0191民初7829号《民事判决书》;
诉讼五: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18)豫0103民初5849号《民事判决书》;
诉讼六: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2018)豫0102民初4516号《民事判决书》。
公告编号:2019-027
由于相关经办人员工作疏忽,导致该事项未及时通知董事会及主办券商,且未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披露。在发现上述事项后,经主办券商督导,公司补充披露了上述诉讼案件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涉及诉讼进展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9-027)。 公司对上述诉讼事项未及时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负责人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的细则》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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