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6-21
公告编号:2017-036
证券代码:838832 证券简称:元亨利 主办券商:爱建证券
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司法冻结概述
(一)股权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深圳元亨利珠宝有限公司的股权被司法冻结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00%。司法冻结期限为2017年1月22日起至2020年1月21日止。
(二)发生本次股权司法冻结的原因
原告王文聪与五名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亨利”)为借款方河南一恒贞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后因借款方未按期偿还款项,王文聪向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4月17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出具了编号为(2016)粤1972民初13549号的《保全告知书》,就申请人王文聪诉被申请人河南一恒贞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奥罗拉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黄飞雪、张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2016)粤1972民初13549号民事裁定书,于2017年1月22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元亨利珠宝股 公告编号:2017-036
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深圳元亨利珠宝有限公司的股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叁年,时间从2017年1月22日起至2020年1月21日止。(三)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资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为原告向法院申请的财产保全,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对相关股权变化情况予以跟踪关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因上述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未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公司将于近期予以追认。
二、股权司法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一)司法冻结所涉股东
股东姓名: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5,000,000, 100.00%
股份限售情况:-
累计司法冻结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5,000,000,占总股本
100.00%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保全告知书》(2016)粤1972
民初13549号
公告编号:2017-036
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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