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6-21
公告编号:2017-037
证券代码:838832 证券简称:元亨利 主办券商:爱建证券
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全资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公告的声明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深圳元亨利珠宝有限公司的股权已于2017年1月22日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2017年1月22日起至2020年1月21日止。
上述股权司法冻结的起因为原告王文聪与五名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亨利”)为借款方河南一恒贞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后因借款方未按期偿还款项,王文聪向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4月17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出具了编号为(2016)粤1972民初13549号的《保全告知书》,就申请人王文聪诉被申请人河南一恒贞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奥罗拉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黄飞雪、张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2016)粤1972民初13549号民事裁定书,于2017年1月22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深圳元亨利珠宝有限公司的股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叁年,时间从2017年1月22日起至2020年1月21日止。
公告编号:2017-037
由于公司对信息披露工作认识不足,未及时将上述事项告知主办券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经主办券商督导,现补发《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7-036)。
公司将严格谨记此次教训,在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完整、及时、准确。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