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6
公告编号:2019-046
证券代码:838832 证券简称:ST 元亨利 主办券商:爱建证券
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19 年 3 月 7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9 年 3 月 20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魏宇林,行长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张卫云,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李党青,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黄旭文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
姓名或名称:河南一恒贞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黄飞雪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
姓名或名称:河南奥罗拉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黄旭辉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
公告编号:2019-046
姓名或名称:黄飞雪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
姓名或名称:张斌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
姓名或名称:张力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
姓名或名称:谢宗选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
姓名或名称:谢浩榕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
姓名或名称:黄旭辉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
姓名或名称:温彩玲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
姓名或名称:黄旭文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7 年 2 月 23 日,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
金借款合同(公司类)》,合同约定:借款金额 900 万元;借款用途为购黄金;借
款期限为 12 个月,自 2017 年 2 月 23 日起至 2018 年 2 月 5 日;贷款利率为固定
利率即 6.09%,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
公告编号:2019-046
2017 年 1 月 12 日,一恒贞珠宝、奥罗拉钻石分别与原告签订了两份《最高
额保证合同》。同日,黄飞雪、张斌、黄旭文、谢宗选、黄旭辉、温彩玲、张力人、谢浩榕分别与原告签订了《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五份。
上述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发放了贷款,截至 2018 年 7 月 23 日,被告元亨
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尚欠原告共计 9865306.42 元。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一、被告元亨利珠宝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900 万元,逾期利息 441465.84 元、
逾期罚息 383670 元,逾期复息 40170.58 元;
二、被告一恒贞珠宝、奥罗拉钻石、黄飞雪、张斌、张力人、谢宗选、谢浩榕、黄旭辉、温彩玲、黄旭文对上述还款承担连带责任;
三、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判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2019 年 5 月 7 日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
豫 0191 民初 486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一、被告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洛阳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借款本金 900 万元、利息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