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8
公告编号:2026-015
证券代码:838834 证券简称:创四方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北京创四方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综合授
信合同》,授信额度 1000 万元,即将到期,该笔贷款拟续贷议案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6 年度银行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近日公司就该笔贷款的续贷,拟与民生银行续签协议,得知该笔借款最高授信额度为 950 万元。该笔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由公司实控人龙雪梅提供担保,担保有效期 12 个月,与贷款及授信期限一致,公司名下位于朝阳区酒仙桥
北路甲 10 号院 201 号楼的标准化厂房(用于工厂仓储,面积 1540.17 平方米)
作为抵物,抵押的担保上限为 1425 万元。贷款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资金借款协议为准。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续签银行授信》议案,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公告编号:2026-015
董事会决议权限:
(一)对外投资、委托理财、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申请贷款事项:
2、贷款审批权限:单笔贷款额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低于20%的由经理办公会审议,20%-30%之间的由董事会审议,高于30%的报股东会审议。一年内累计贷款额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60%的由董事会审议,高于
60%报股东会审议。
本次贷款金额 950 万元,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1.24 亿,占总资产 7.66%,
不足股东会审议范筹,无需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申请授信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北京创四方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创四方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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