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7
证券代码:838835 证券简称:新媒体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钛铂新媒体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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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钛铂新媒体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钛铂新媒体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降低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收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钛铂新媒体营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将权益、股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依照本条第 2 款规定的形式进行投资的行为。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制度。
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产品、股权、不动产、经营性资产、单独或与他人合资、合作的形式新建、扩建项目以及其他长期、短期债券、委托理财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
第四条 各项对外投资审批权均在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无权批准对外投资。如子公司拟进行对外投资,应先将方案及相关材料报公司,在公司履行相关程序并获批准后方可由子公司实施。
第二章 投资决策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未经授权,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一)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的批准权限为:公司单笔或者 12 个月内累计出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低于或等于 50%的对外投资项目。
(二)公司股东会的审批权限为: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的;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公司发生股权交易,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以该股权所对应公司的相关财务指标作为计算基础;股权交易未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公司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或增资权,导致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的,应当视为出售股权资产,以该股权所对应公司相关财务指标作为计算基础;公司部分放弃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子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或增资权,未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但是公司持股比例下降,应当按照公司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上述交易均适用本条标准。
第六条 在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对外投资事项以前,公司应向全体董事或股东提供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以及投资方案,以便其作出决策。
第三章 执行控制
第七条 公司在确定对外投资方案时,应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及人员的意见及
建议,注重对外投资决策的几个关键指标,如现金流量、货币的时间价值、投资风险、财务费用、负债结构等。在充分考虑了项目投资风险、预计投资收益及偿债能力,并权衡各方面利弊的基础上,选择最优投资方案。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决议通过对外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后,应当明确出资时间(或资金到位时间)、金额、出资方式(或资金使用项目)及责任人员等内容。对外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变更,必须经过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审查批准。
第九条 对外投资项目获得批准后,由获得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具体实施对外投资计划,与被投资单位签订合同,实施财产转移的具体操作活动。在签订投资合同之前,不得支付投资款或办理投资资产的移交;投资完成后,应取得被投资方出具的投资证明或其他有效凭据。
第十条 公司使用实物或无形资产进行对外投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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