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7-30
公告编号:2021-011
证券代码:838841 证券简称:东方阿胶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山东东阿东方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本次任命的提名人为公司董事会。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变更董事>》的议案。
提名杨新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46,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4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因隋庆勇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杨新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杨新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2000
年 8 月 1 日至 2007 年 8 月 30 日在山东东阿酒厂(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质检员,从事质
量管理工作;2007 年 9 月 1 日至今在山东东阿东方阿胶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质量技术中
心总监,负责质量管理及产品研发工作。
公告编号:2021-011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山东东阿东方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山东东阿东方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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