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13
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838854 证券简称:川净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四川川净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
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 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四川川净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鉴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和目前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考虑,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公司拟主动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二)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继续聚焦主营业务,持续加强经营管理能力,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三)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为充分保护本次终止挂牌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
公告编号:2023-017
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8)。
三、 股票停复牌安排
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四、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公司在股票停牌期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四川川净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四川川净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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