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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7 16:29:02 股吧网页版
惠斯安普: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7


证券代码:838857 证券简称:惠斯安普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秦皇岛市惠斯安普医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在报纸上公告”调整为“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
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

务负责人。 书、财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
人员。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增加资本: 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其他方式。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发行股份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
司现有股东是否有权优先认购。
第三十二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第三十二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
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 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行
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
议或者质询; 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 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
份; 份;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 (五)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 公司债券存根、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 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
告; 计报告;符合规定的股东可以查阅公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 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
配; 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配;
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 (七)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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