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30
公告编号:2021-020
证券简称:汀兰股份 证券代码:838862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浙江汀兰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保留意见的基本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浙江汀兰商贸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21]第 1970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退市公司及两网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四)所述,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浙江汀兰商贸
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中桐乡市瑞久服饰科技有限公司 19,000,000.00元款项,占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84.77%,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该笔借款的性质和可收回性,因此我们对浙江汀兰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浙江汀兰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除上述事项外,在其他方面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公告编号:2021-020
监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述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该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末的财务状况和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公司监事会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针对保留事项所做的说明均无异议。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保留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汀兰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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