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公告编号:2020-019
证券简称:汀兰股份 证券代码:838862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浙江汀兰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保留意见的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浙江汀兰商贸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0]第 1-02003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退市公司及两网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中桐乡市瑞久商贸有限公司
19,000,000.00 元。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该笔借款的性质和可收回性,因此我们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
务 报 表 出 具非 标准 保 留 意 见 审计报告 , 主 要原 因是公 司对 外提 供了
19,000,000.00 元借款,无法确认该笔借款的性质和可收回性。
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对外借款,适度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
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借款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0-019
针对审计报告所保留事项,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公司将持续关注桐乡市瑞久商贸有限公司的还款能力,敦促其按时支付借款利息,及时归还本金及剩余借款利息。
公司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客观、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末的财务状况和 2019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保留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汀兰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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