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5-18
安徽琪嘉日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节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二节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内部审计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信息披露事务
第十三章 争议解决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由安徽琪嘉日化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经淮北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安徽琪嘉日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管理
机关核准的为准)
英文全称:Anhui qi jia cosmetic co., LTD
公司住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新蔡工业园龙河路 6 号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16 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3216 万元。
第五条 营业期限:长期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不断提高全体员
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依照我国现有的法律
法规的规定,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为全体股东提供合理的投资回报。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蚊香、洗衣粉、洗洁精、洗涤品、塑料
品。(上述经营范围涉及到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
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970 万股。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 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李文中 900.00 92.7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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