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12-0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讯联股份: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2-03


证券代码:838870 证券简称:讯联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深圳中科讯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深圳中科讯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定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于2019年1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深圳中科讯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定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于2019年3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深圳中科讯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因股东时间安排原因,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再次延期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及对应股权登记日另行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后作出决议。于 2019 年 1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深圳中科讯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五)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2 月 18 日 9:3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 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12 月 12 日,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塘岭路 1 号福光商务大厦 14 楼 1407 房。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因考虑到行业环境及自身战略发展的整体规划,为了更好地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决策效率。经慎重考虑,公司拟主动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二)审议《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因考虑到行业环境及自身战略发展的整体规划,为了更好地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决策效率。经慎重考虑,公司拟主动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明宇承诺:
“异议股东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张明宇同意在期限内由其或指定的其他方进行收购, 收购价格将考虑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等因素确定。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收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虽出席股东大会但未对公司股票终止挂牌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异议股东可以要求收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其持有股份数量为准。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的期限为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