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38870 证券简称:讯联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深圳中科讯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0年4月27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中科讯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监事会的组织和运作,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及《深圳中科讯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
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事会和监事的职责。
第四条 监事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监事履行职责时,公司各单位应当予以协助,不得拒绝、推诿或阻挠。
第二章 监事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五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的财务,对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行使监督权;
2.对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对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予以纠正;不予纠正的,有权向股东大会报告;
4.经监事会监事表决同意,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列席董事会会议;
6.《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时,根据情况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 监事会的产生和监事的任职资格
第八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和不低于监事会成
员总数三分之一的职工代表。
第九条 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由股东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选举产生,更换时亦同。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更换时亦同。
第十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更换时亦同。
第十一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三年。任届期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二条 监事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能够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
2.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办事公道;
3.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资产、挪用财产罪或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一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
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目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7.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8.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十五条 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的核查、违反十四条规定选举监事或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十四条情形的比照章程第九十一条董事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职,监事辞职的规定比照董事辞职的规定执行。
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或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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