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公告编号:2025-038
证券代码:838875 证券简称:龙心生物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鲁华龙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11 月 1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9 月 24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关于中益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公司子公司济宁华能制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华能制药”)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公司子公司华能制药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收到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
院《应诉通知书》(本案件案号为(2025)鲁 0891 民初 6278 号)及《传票》,
定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 09:00 在第三审判法庭开庭。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中益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桂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公告编号:2025-038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济宁华能制药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振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子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0 年 7 月 13 日,被告济宁华能制药厂有限公司与原告中益诚达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建被告鲁华龙心中药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工程,约定合同价款,并按节点支付,如发生纠纷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此后,原告按合同要求完成了全部工程量,经验收合格并交付给了被告。但被告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支付工程款。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拖欠原告的工程价款 2500 万元。
2.判令被告支付拖欠原告的工程价款利息暂计 50 万元。
3.因诉讼产生的费用由被告负担。
理由:
原告认为,原告和被告之间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原告按合同要求实际完成了全部工程量,工程经被告验收合格并已经交付给了被告并已使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八十三条、第七百九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等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告应当向原告结算支付拖欠的工程价款及利息、损失。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无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25-038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上述诉讼案件未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通过律师积极与法院取得联系,履行应诉义务。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应诉通知书;2、传票;3、民事起诉状。
山东鲁华龙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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