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9-25
证券代码:838877 证券简称:水木环保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河南水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河南水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与江西银龙热力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河南银龙新能源热力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河南水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注册地为鹿邑县鸣鹿路南段。具体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2018年7月16日,公司与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HK.00855)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详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江西银龙热力有限公司为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已成交金额为准...”和第三十五条第四款“公众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的规定,本次交易以成交金额250万元计算,公司连续12个月内除本次对外投资外不存在对外投资同行业参股公司的情形,故连续12个月内对外投资设立同行业参股公司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50万元。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本次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2.97%,连续12个月内累计金额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3.88%,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一;本次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3.49%,连续12个月内累计金额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6.35%,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二。
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河南水木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根据《河南水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河南水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属于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该项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如适用)
该项交易在董事会决议生效后,无需政府相关部门特殊审批,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即可。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二、 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江西银龙热力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国际生态城
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国际生态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周松文
经营范围:集中供热及供暖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生产运行管理及热计量技术的推广;长远距离热电联产供热大温差输送项目的建设施工、运营管理;大温差技术的运用、推广及物资设备的供应、销售;城镇集中供热及供暖的技术咨询、技术研发、技术服务;供热及供暖节能设备的研发、推广及销售;太阳能采暖、热水及灯具系统的设计、施工管理及生产运行管理;智能热力管理系统的研发、推广及销售;节能环保技术的推广及节能环保项目的运营。
注册资本:20,000,000.00
关联关系(如适用):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1、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河南银龙新能源热力有限公司
注册地:鹿邑县鸣鹿路南段
经营范围:太阳能集中供热及供暖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生产运行管理及热计量技术的推广;长远距离热电联产供热大温差输送项目的建设施工、运营管理;大温差技术的运用、推广及物资设备的供应、销售;城镇集中供热及供暖的技术咨询、技术研发、技术服务;供热及供暖节能设备的研发、推广及销售;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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