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深圳市诺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 0 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股东会审议通过
目录
目 录 ...... 2
第一章 总 则...... 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 份...... 6
第一节 股份发行...... 6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7
第三节 股份转让...... 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10
第一节 股 东......10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3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16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7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18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21
第五章 董事会......25
第一节 董 事......25
第二节 董事会......28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5
第七章 监事会......37
第一节 监 事......37
第二节 监事会......38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9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9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1
第九章 通 知......41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3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3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5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47
第十二章 附 则 ......47
深圳市诺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诺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的规定,由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在深圳市南油诺安电子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08499062W。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深圳市诺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enzhen Nuoan Technology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侨凯路459号C1栋1301、1401、1501、1601。邮政编码:518107。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380.2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保护生产安全、保障职业健康、赋能智能制造为己任,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传感器、精密仪器仪表类产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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