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5
证券代码:838883 证券简称:酒便利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河南酒便利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南酒便利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为维护河南酒便利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保证监事会依法独立行 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人。监事 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
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条监事会主席负责监事会办公室相关工作。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五条公司监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未满的;
(七)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监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 事。
第六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七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八条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或者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监事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发生前款监事辞职情形的,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完成监事补选。
除前款监事辞职情形外,监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公司现任监事发生本规则第五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司主动报告并自事实发生之日起 1 个月内离职。
第九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第十条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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