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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4-26 23:30:30 股吧网页版
休普动力: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山东休普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4-26

山东休普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 项 说 明

大信备字[2021]第 4-00029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关于对山东休普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1] 4-00029 号
山东休普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山东休普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 2020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表和现金流
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21]第 4-00447 号带持续
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现对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贵公司 2020 年度净利润为-6,817,313.83 元,累计未分配
利润-41,203,495.43 元,出现累计巨额亏损,且连续四年亏损。2018-2020 年度营业收入连续三年下降,以上情况表明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非标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十七条“如果注册会计师根据职
业判断认为,鉴于不确定性潜在影响的重要程度和发生的可能性,为了使财务报表实现公允反映,管理层有必要适当披露该不确定性的性质和影响,则表明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十八条“如果认为管理层运用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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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经营假设适合具体情况,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一)财务报表是否已充分披露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管理层针对这些事项或情况的应对计划;(二)财务报表是否已清楚披露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由此导致被审计单位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和清偿债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应用指南第三条:“(一)可能导致
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财务方面:(1)净资产为负或营运资金出现负数;(4)历史财务报表或预测性财务报表表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5)关键财务比率不佳;(6)发生重大经营亏损或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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