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838898 证券简称:中宝环保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上海中宝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中宝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中宝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海中宝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过程中的差错、舞弊和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相关规则和《上海中宝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
略,达到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
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投资新建全资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集中进行,控股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对
外投资的,需事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投资活动参照本管理制度实施指导、监督及管理。
第二章对外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权限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一)公司总经理的审批权限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下;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20%以下,且未超过 300万元的。
(二)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且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下;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20%以上,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下,且超过 300 万元的;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公司股东会的审批权限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的,应由董事会
向股东会提交预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若对外投资属关联交易事项,则应按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执行。
控股子公司进行对外投资,除遵照执行本管理制度外,还应执行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第六条 在股东会、董事会或董事长决定对外投资事项以前,公司有关部门
应根据项目情况逐级向董事长、董事会直至股东会提供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以便其作出决策。
第七条 董事会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和研究,为决策
提供建议。
第八条 董事会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对建议投资项目进行分析与论证以及对
被投资单位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或实地考察,并编制对外投资建议书。对外投资项目如有其他投资者的,应根据情况对其他投资者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或调查。
第九条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新项目实施的人、
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等,以利于董事会及股东会及时对投资做出修订。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为对外投资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对对外投资项目进行
效益评估,筹措资金,办理相关手续等。
第三章对外投资的决策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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