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31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38900 证券简称:伟力低碳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伟力低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 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13 日书面方式
发出
5. 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李芬
6.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监事 3 人。
公告编号:2024-021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芬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深圳市伟力低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鉴于第三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提名,拟提名李芬(连任)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曹思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深圳市伟力低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鉴于第三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提名,拟提名曹思娜(新任)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4-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推进公司财务的规范性,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连续性和客观性,提高审计过程中的沟通效率,经综合考虑,公司决定不再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改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作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 全国中 小企 业股 份转让 系统 官方 信息披 露平 台
(www.neeq.cc 或 www.neeq.com.cn)发布的《深圳市伟力低碳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监事签署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伟力低碳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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