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7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838900 证券简称: 伟力低碳 主办券商:英大证券
深圳市伟力低碳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5 年 4 月 2 日;
原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变更后主办券商:英大证券;
深圳市伟力低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担任主办券
商。经国信证券推荐,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获准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同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自挂牌以来,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各项业务规则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同时认真按照《公司章 程》及各项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自 2016 年聘请国信证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以来,国信证
券遵循勤勉尽职的原则,对公司挂牌到后续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事 前核查,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依照相关规定和合同履行
公告编号:2025-005
了持续督导义务。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国信证券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 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已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
于 2025 年 3 月双方签署《关于<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及<关
于<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公司已 与英大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证券”)签署了《持续督导协 议书》。
二、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议案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提出,经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及要
求,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与英大证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
《持续督导协议书》,并于 2025 年 3 月与原主办券商国信证券签署
了附生效条件的《关于<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及<关于<推荐 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根据中国证监 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要求及规定, 约定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 之日起,各方协议生效,由英大证券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并履行持续督导的义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
向公司出具 《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 协议无异议的函》,相关协议自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公司持续督导 主办券商由国信证券变更为英大证券。
公告编号:2025-005
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何风险和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股价产生任何影响。
深圳市伟力低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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