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38900 证券简称:伟力低碳 主办券商:英大证券
深圳市伟力低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请召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在公司会议室设置会场,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2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900 伟力低碳 2025 年 5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聘请的广东深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 会议地点
深圳市伟力低碳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责,谨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围绕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科学决策、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
会就其 2024 年度工作编制了年度工作报告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责,谨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监督义务,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围绕公司年度经营活动履行监督职责,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就其 2024 年度工作编制了年度工作报告并向股东大会进行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c 或 www.neeq.com.cn)发布的《深圳市伟力低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6)和《深圳市伟力低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7)。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财务部门依据相关财务数据编制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 2024 年财务状况及 2025 年合同签署情况拟定的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综合考虑目前发展阶段、经营管理、流动资金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决定 2024 年度不作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公司 2024 年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编制的《2024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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