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4-20
公告编号:2017-018
证券代码:838905 证券简称:桐青工艺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江西桐青金属工艺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基于江西桐青金属工艺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6年
度经营业绩,并充分考虑公司现金流量状况、长期发展的资金需要以及合理回报股东等因素,根据《公司法》、《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一)—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公司拟订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CAC证审字(2017)0210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738,927.78元,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500,000 股为基数,拟以未分配利润向原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80,000.00 元(含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代扣代缴。二、议案审议情况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 4月 20 日审议并
公告编号:2017-018
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2016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 4月 20 日审议并
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2016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审核认为: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 2016 年度的
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公司长期发展以及合理回报股东等因素,与公司的经营业绩相匹配,不妨碍公司的未来发展,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报经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最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权益分派的具体实施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个月内完成。
三、信息保密情况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才能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江西桐青金属工艺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江西桐青金属工艺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7-018
江西桐青金属工艺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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