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22
公告编号:2018-016
证券代码:838905 证券简称:桐青工艺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江西桐青金属工艺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银行贷款暨资产抵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资产抵押情况
江西桐青金属工艺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支持业务发
展,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以固定资产抵押,于2017年3月20日与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高抵)
流贷-XJ-2017-002),借款最高限额为壹亿壹仟万元整,期限为一年,公司
以名下拥有的房产及土地为上述《最高额抵押合同》提供抵押担保。
抵押物情况:该土地坐落于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工业三路,土地使用权
号分别为新国用(2006)第12004号,新国用(2002)第09028号、第09029
号、第09030号、第09031号、第09032号、第09033号、第09034号、第
09035号、第09036号、第09037号、第09038号及坐落在该土地上房产,
房产证号分别为房权证新房总字第53347号、第68262号、第47492号、第
47493号,房权证新建县字第1000014990号、第1000015137号、第1000015139
号、第1000015140号、第1000015142号、第1000015143号、第1000015145
号、第1000015146号、第1000015147号、第1000015149号、第1000015150
号、第1000015151号、第1000015152号,新房权证新建字第201505451号、
第201505452号。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告编号:2018-016
《关于补充确认银行贷款暨资产抵押的议案》。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申请本次贷款,是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的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四、 该贷款和抵押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申请本次贷款,主要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本次贷款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申请本次贷款是合理的、必要的。
本次贷款抵押事项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损益状况亦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江西桐青金属工艺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江西桐青金属工艺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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